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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科普

怀孕后,什么时候可以做产前诊断?

发布时间:2024年03月15日 阅读: 次 视力保护色: 字体:【小】 【大】 来源: 作者:

产前诊断是指在胎儿出生之前应用各种方法和检测手段,如:影像学、生物化学、细胞遗传学及分子生物学等技术,对某些先天性缺陷或遗传性疾病做出诊断。

以下情况需要做产前诊断咨询:

●35岁以上(包括35岁)的高龄孕妇;

●产前筛查后的高危人群;

●夫妻双方是同型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;

●生育过染色体疾病患儿的孕妇;

●夫妇一方染色体异常携带者;

●孕妇可能为某种X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;

●产前检查怀疑胎儿染色体病的孕妇;

●有不明原因的反复流产或死胎,死产等情况者;

●生育过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多发畸形儿的孕妇;有明确遗传病家族史者;

●其他需要产前诊断者。

 

怀孕后有几个时间可以做产前诊断:

(1)妊娠第9-12周可以做绒毛活检术。

(2)妊娠第17-22周可以做羊膜腔穿刺术也就是抽羊水。

(3)妊娠第22周以后可以做脐静脉穿刺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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